中国城乡关系从建国初期至今经历了城乡二元分割到城乡融合发展的演变。以1978年改革开放为界,整体特征在建国初期呈现城乡二元分割的关系,改革开放以后,城乡关系逐步调整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其主要特征随时间可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城乡二元体制形成与巩固阶段(20 世纪50 年代至改革开放前)
该阶段主要采取集中农业剩余支持重工业为优先发展的战略。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农产品统购统销以及农业集体经营这三项制度构成城乡二元经济体制的核心内容。
二、城乡二元经济体制破冰阶段(改革开放至20 世纪末)
该阶段主要通过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向农民赋权,以及推动市场化经济改革打破城乡二元经济体制。
三、城乡二元体制改革向社会领域延伸阶段(21 世纪初至十八大前)
该阶段的主要特征是政府通过加大对农业农村的直接投入来改善城乡关系。各地政府进行了户籍制度改革的尝试,进一步优化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的制度环境。
四、全面建立城乡融合体制机制阶段(十八大以来)
该阶段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是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之一。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